光碟製造許可及申報辦法  ( 100 年 01 月 07 日)
第6條
主管機關就前條文件書面審查無誤後,應核發預錄式光碟製造許可文件。

主管機關核發許可文件後,應向檢察機關查詢事業負責人有無本條例第五 條第一款規定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