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登記之申請 ( 91 年 06 月 12 日)
第8條
申請人申請電路布局登記及辦理電路布局有關事項,得委任在中華民國境 內有住所之代理人辦理之。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或營業所者,申請電路布局登記及辦理電路布局有 關事項,應委任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之代理人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