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期間延長核定辦法  ( 101 年 12 月 28 日)
第7條
申請延長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專利權期間者,應備具下列文件:

一、國內外田間試驗期間與起、訖日期之證明文件及清單。

二、國內申請農藥登記審查期間及其起、訖日期之證明文件。

三、農藥許可證影本。

以國外田間試驗期間申請延長專利權者,除前項文件外,如該國外田間試 驗期間曾在國外申請延長專利權且已核准,並應備具核准延長期間證明文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