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施行細則  專利權 ( 106 年 04 月 19 日)
第84條
專利專責機關於核准更正後,應將下列事項刊載專利公報:

一、專利證書號數。

二、原專利公告日。

三、申請案號。

四、發明、新型或設計名稱。

五、專利權人姓名或名稱。

六、更正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