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出口區社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 99 年 12 月 28 日)
第5條
社區土地租金及費用應約定停止計收之情形及日期如下:

一、自土地租賃契約終止之次日起。

二、自法院確定判決終止土地租賃契約通知到達之次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