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工出口區內設有營業或聯絡處所之事業核准登記管理辦法  ( 105 年 08 月 09 日)
第9條
在區內設有營業或聯絡處所之事業,其設置及經營應符合建築管理、消防 、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等相關法令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