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98 年 07 月 30 日)
第8條
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所稱工商登記,指區內事業之公司登記、工 廠登記、動產擔保交易登記及其發證事項;所稱建築之核准發證,指加工 出口區內建築物建造、使用或拆除之核准及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