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 99 年 06 月 02 日)
第2條
加工出口區之設置及管理,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 有關法律之規定。但其他法律之規定,較本條例更有利者,適用最有利之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