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 104 年 03 月 19 日)
第13條
臺灣品牌企業申請本辦法之補助,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近三年曾獲主管機關頒發產品品質、研發、市場行銷或品牌相關獎項 。

二、近三年曾接受主管機關發展國際品牌相關之輔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