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  ( 97 年 03 月 04 日)
第1條
為鼓勵業者前往有邦交國家(以下簡稱邦交國)投資,創造邦交國就業機 會、提昇其國民所得、促進其經社發展,並增進我國與邦交國經貿及外交 關係,特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