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 107 年 05 月 10 日)
第36條
閒置土地之拍賣投標無效、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拍賣最低價額或不符 合其他拍賣條件者,不得拍定,分署應終止執行,並將執行案件連同卷宗 函送原囑託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