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 101 年 08 月 31 日)
第8條
業者申請 MIT 微笑標章使用之展延、變更時,應重新檢附產品驗證合格 文件。但申請變更未涉及該產品之生產製程、使用材料及使用配方之改變 時,得免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