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 101 年 08 月 31 日)
第17條
本辦法發布施行前,第一類驗證對象之業者依臺灣製 MIT 微笑產品驗證 制度推動及管理要點規定,以臺灣製 MIT 微笑產品小型工廠品質管理系 統評核替代工廠品質管理系統,得繼續適用至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 七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