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接地及搭接 ( 106 年 10 月 24 日)
第250條
地下構造物中之電纜及其接頭具有暴露於可被人員接觸之裸金屬遮蔽層、 被覆層或同心中性導體(線),其遮蔽層、被覆層或同心中性導體(線) 應被有效接地。

第251條
在人孔內施加接地之電纜金屬被覆層或遮蔽層,應連接或搭接於共同接地 系統。

第252條
地下構造物中之搭接及接地引線,應為適合其裝設環境之耐腐蝕材質者, 或應予適當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