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線路裝置規則  花線 ( 104 年 06 月 03 日)
第93條
花線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花線之導體是由細小銅線組成,以橡膠或塑膠為絕緣之柔軟性電線。

二、花線適用於三○○伏以下之線路。

三、具有同等性能之絕緣材料亦得作為花線。

四、花線原則使用於既設更換場所,新設場所不得使用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