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線路裝置規則  電燈及家庭用電器具通則 ( 104 年 06 月 03 日)
第86條
移動式電具插座,其插座之額定電壓為二五○伏以下者,額定電流應不小 於一五安。但二五○伏一○安之插座,如使用於非住宅場所,而不作為移 動式之手提電動工具、手提電燈及延長線時得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