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線路裝置規則  金屬管配線 ( 104 年 06 月 03 日)
第225條
敷設明管時,可撓金屬管每隔一‧五公尺內及距出線盒三○公分以內裝設 「護管鐵」固定,其他金屬管可每隔二公尺內及距出線盒一公尺以內裝設 「護管鐵」或其他適當之鉤架支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