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線路裝置規則  分路與幹線 ( 104 年 06 月 03 日)
第122條
中性線最大負載即為中性線與任一非接地導線間之最大裝接負載。供應住 宅用電灶、烤箱及烹飪器之幹線,其最大不平衡負載應依表一一八所規定 之非接地導線上之負載再乘以百分之七○。又交流單相三線及三相四線, 其不平衡負載超過二○○安以上部分,除所接負載為日光燈等放電管燈者 外 (因中性線有第三諧波之電流通行) ,得用百分之七十之需量因數計算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