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  總則 ( 106 年 01 月 26 日)
第1條
為開發及有效管理國家電力資源、調節電力供需,推動能源轉型、減少碳 排放,並促進電業多元供給、公平競爭及合理經營,保障用戶權益,增進 社會福祉,以達國家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