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總則 ( 105 年 08 月 18 日)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石油設施,指下列油品或液化石油氣設施:

(一)油品設施: 1.加油站。 2.漁船加油站。 3.航空站加儲油設施。 4.油庫。 5.輸油管線。 6.碼頭輸油設備。 7.海運運輸槽。

(二)液化石油氣設施: 1.加氣站。 2.鋼瓶檢驗場。 3.分裝場之海運運輸槽。 4.分裝場之分裝設備。 5.分裝場之固定式儲存槽及其附屬設備。

二、油庫:指輸儲油品及其相關設備之庫區場所。

三、運輸費用:指油品或液化石油氣之海運、陸運費用及其他因辦理運輸 而生之必要費用。

四、用人成本:指石油設施因經營成本差異所需之營運必要用人成本。

五、灌裝成本:指離島地區分裝場於臺灣本島提貨灌裝液化石油氣至海運 運輸槽所生之灌裝費用。

六、設(購)置:指石油設施之第一次設置及購置。

七、擴增:指既存石油設施所增加之功能或設備。

八、汰換:指既存石油設施因升級或有不堪使用之虞所為之汰舊換新。

九、維護:指既存石油設施或其零組件之檢查(定)、保養、修復,或既 存石油設施之零組件之升級、更新。

十、家用桶裝瓦斯差價:指一般家庭使用之二十公斤裝鋼瓶液化石油氣, 於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較鄰近非補助地區所明顯增加之運載成本。

十一、偏遠地區:指人口密度低於全國平均人口密度五分之一之鄉(鎮、 市、區)。

十二、原住民族地區:指原住民傳統居住,具有原住民族歷史淵源及文化 特色,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地區。

十三、離島地區:指與臺灣本島隔離屬我國管轄之島嶼。

十四、特殊村(里),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主要聯外道路屬山嶺區碎石、碎石不平整之路面或山嶺河底原野 之臨時替代道路,致每公里運載成本增加者。 (二)因天災或事變而行駛替代道路,致平均補助里程增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