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採取總量管制作業規則  ( 106 年 08 月 23 日)
第5條
下列各款情形所產出之土石,不受本規則之限制:

一、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但書各款規定所產出。

二、依本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展延土石採取許可期限內所產出。

三、依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所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