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4 年 10 月 26 日)
第1條
為穩定石油供應及維護油品市場秩序,特依石油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成立石油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