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98 年 11 月 26 日)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推廣貿易基金收入。

二、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收入。

三、石油基金收入。

四、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收入。

五、其他有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