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98 年 11 月 26 日)
第1條
為拓展貿易、積極推動能源研究發展、穩定石油供應、維護油品市場秩序 及推廣再生能源利用,特設置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 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