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辦事細則  ( 93 年 03 月 10 日)
第4條
灌排規劃課職掌如下:

一、中央管排水及地方重大區域排水改善規劃事項。

二、區域排水改善技術研究發展計畫事項。

三、區域排水洪峰水位觀測分析事項。

四、全國區域排水普查事項。

五、灌溉試驗及相關器材檢定測試事項。

六、省水灌溉推廣及節流設備研究事項。

七、全國重大灌溉計畫之調查規劃設計事項。

八、灌溉排水議題研究事項。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