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辦事細則  ( 93 年 03 月 10 日)
第10條
人事室職掌如下:

一、組織編制及員額配置事項。

二、職務設置、歸系及異動管理事項。

三、職員派免遷調、銓敘及請任 (免) 事項。

四、考試分發之核簽擬辦事項。

五、分層負責之彙辦事項。

六、動員及緩召案件之擬辦及陳報事項。

七、人才儲備及人力規劃之擬辦事項。

八、職員考核獎懲及考績事項。

九、職員差勤之管理事項。

十、職員訓練、進修及出國事項。

十一、職員文康活動之辦理事項。

十二、職員待遇、福利及各項補助事項。

十三、職員退休、資遣、保險及撫卹事項。

十四、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及保管事項。

十五、其他人事管理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