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事細則  職責 ( 93 年 08 月 04 日)
第17條
科長承長官之命,處理本科業務,其職責如下:

一、本科主管業務之分配及擬訂之審核。

二、本科主管業務之籌劃及執行之領導與監督。

三、重要文稿之擬辦。

四、授權案件之代判。

五、本科所屬人員考核獎懲之擬議。

六、上級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