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 95 年 10 月 13 日)
第7條
保育課職掌如下:

一、水庫保護帶經營及維護治理等事項。

二、水資源公害糾紛處理事項。

三、水庫水源水質保護及環境保護事項。

四、各標的水資源污染處理及防治事項。

五、水庫保護帶災害緊急應變處理事項。

六、水庫防砂治理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