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  職掌 ( 89 年 06 月 07 日)
第6條
第二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機械類產品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

二、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機械類產品之檢驗及技術服務事項。

三、檢驗 (試驗) 儀器之籌劃與管理維護等事項。

四、機械類產品委託試驗及特約檢驗執行事項。

五、國際標準品質保證制度、環境管理系統暨國際合作綜合業務。

六、配合總局執行國際標準品質保證制度、環境管理系統暨國際合作業務 。

七、機械類產品驗證標誌之推行事項。

八、本分局正字標記綜合業務。

九、機械類產品正字標記品管評鑑及產品檢驗等工作相關事項。

十、機械類產品國內市場登記、清查、購樣及工廠普查。

十一、本課主管業務之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及方法之研究改 進、蒐集與建議事項。

十二、本課主管業務之疑義、免驗查詢等事項。

十三、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表報、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事項。

十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