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職掌 ( 89 年 06 月 07 日)
第8條
第四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度量衡器檢定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

二、度量衡違規案件之取締事項。

三、本課主管度量衡器檢定業務法規、作業程序、施檢規範、訓練、檢定 技術及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與建議事項。

四、檢定設備之籌劃與管理維護等事項。

五、標準器之管理維護及送校等事項。

六、本課主管度量衡器檢定業務之疑義查詢事項。

七、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表報、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