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辦事細則  ( 100 年 02 月 08 日)
第4條
本分局設下列課、室:

一、電資產品課。

二、機械產品課。

三、化工產品課。

四、計量課。

五、報驗發證課。

六、市場監督課。

七、秘書室。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會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