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庶務管理 ( 89 年 06 月 07 日)
第47條
本分局駕駛、技工、工友之選用、退職、解僱 (開除) 、分配、管理、考 核、獎懲、保險均由秘書室辦理,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