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職掌 ( 92 年 03 月 26 日)
第12條
核能儀器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核能儀器設計、製造、校驗與維修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二、輻射監測系統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三、儀控電子技術與相關控制理論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四、半導體輻射偵檢器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五、儀控相關軟體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六、核能零組件檢證與環境驗證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七、其他有關核能儀器之研究及技術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