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職掌 ( 92 年 03 月 26 日)
第10條
化學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放射與核子化學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二、核反應器水化學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三、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化學程序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四、核燃料與材料化學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五、合成與分離化學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六、環境與相關化學之研究及應用。 七、其他有關化學之研究及技術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