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辦事細則  職掌 ( 91 年 04 月 10 日)
第7條
資源地質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內外水文地質之調查研究。

二、水文地質圖及說明書之測製及更新事項。

三、地下水資源水文地質之觀測、調查及研究。

四、水文地質敏感區之地質觀測、調查及研究。

五、水文地質之試驗分析事項。

六、地球物理探勘及技術之研究。

七、地球化學探勘及技術之研究。

八、水資源經營之地質調查研究。

九、地質材料資源調查研究。

十、金屬礦產資源之地質調查研究。

十一、能源資源之地質調查研究。

十二、溫泉地質調查研究。

十三、資源地質資料庫之建置及管理。

十四、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