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辦事細則
職掌
( 91 年 04 月 10 日)
第11條
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政風法令之擬訂。
二、政風法令之宣導。
三、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五、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六、公務機密維護。
七、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