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辦事細則  職掌 ( 91 年 04 月 10 日)
第11條
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政風法令之擬訂。

二、政風法令之宣導。

三、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五、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六、公務機密維護。

七、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