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  會議 ( 97 年 09 月 17 日)
第13條
分處業務會議定期舉行,研商及協調重要業務,由分處長、副分處長、各 課室主管及分處長指定之人員參加。

第14條
分處業務檢討會,依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