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  職掌 ( 97 年 09 月 17 日)
第3條
分處長承管理處處長之命綜理處務,副分處長襄理處務,並設下列各課室 :

一、第一課 二、第二課 三、第三課 四、第四課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會計室 八、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