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  職掌 ( 97 年 09 月 17 日)
第10條
人事室職掌下列事項:

一、關於分處人員人事規章之擬議事項。

二、關於分處人員任免、遷調之擬辦事項。

三、關於分處人員銓敘案件之查催核轉事項。

四、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俸給、待遇之擬辦事項。

五、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案之擬辦事項。

六、關於分處職務歸系之擬辦事項。

七、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獎懲案之擬辦事項。

八、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平時考核及年終考績之籌辦事項。

九、關於分處人員人事資料之登記、移轉、管理等事項。

十、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差假勤惰之查考事項。

十一、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福利業務之規劃事項。

十二、關於分處職員保險擬辦事項。

十三、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員工訓練、進修及出國案之擬辦事項。

十四、關於分處各項人事證明書之核發事項。

十五、關於分處人員員工文康活動之籌辦事項。

十六、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章戳之刊發事項。

十七、其他有關分處人員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