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組織條例  ( 93 年 01 月 20 日)
第2條
經濟部能源局 (以下簡稱本局) 掌理下列事項:

一、能源政策及法規之擬訂事項。

二、能源供需之預測、規劃及推動事項。

三、能源開發、生產、運儲、轉換、分配、銷售及利用之審核事項。

四、能源費率之擬議及價格之審議事項。

五、能源事業之許可、登記、管理、輔導及監督事項。

六、能源技術人員之登記、監督事項。

七、能源資料之建立事項。

八、節約能源措施之推動、技術服務及宣導事項。

九、新能源、再生能源與節約能源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推廣事項。

十、國際能源事務之連繫協調及合作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能源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