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訓練所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 90 年 03 月 14 日)
第2條
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訓練所 (以下簡稱本所) 設各組,分別掌 理下列事項:

一、教務組:員工訓練教務計畫、課程編配、講師遴聘、輔導考核等有關 教務事項。

二、行政組:文書、庶務、出納等有關行政事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