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 90 年 03 月 14 日)
第2條
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工程處 (以下簡稱各區工程處) 掌理下列 事項:
一、水源開發及區域性自來水系統,水庫下游自來水工程及供水需全盤性 考慮之新市鎮、工業區供水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
二、自來水系統重大新擴建工程之設計、施工。
各區工程處依業務需要,設課、工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