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 90 年 03 月 14 日)
第4條
各區管理處置課長、主任、秘書、工程師、管理師、勞工安全管理師、勞 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工程員、業務員、課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