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 90 年 03 月 14 日)
第10條
各區管理處除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派免外,餘由總經理派免。但法令 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