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 90 年 03 月 14 日)
第11條
本公司職員之派免,除總經理、副總經理、一級單位正副主管與同職等非 主管人員及人事、會計、政風人員另有規定外,餘均由總經理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