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自來水水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 94 年 07 月 26 日)
第10條
本會另設工作小組置委員若干人,得聘請學者、專家擔任或向有關機關調 兼之,就有關案件先行審查,並將審查意見提報本會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