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組織條例  ( 81 年 11 月 23 日)
第13條
本會設會計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 理歲計、會計,並兼辦統計事項。

前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