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  ( 67 年 03 月 25 日)
第8條
二等辦事處置秘書一人,科長二人,專員二人,編譯一人,職位均列第六 至第九職等;技士一人或二人,科員七人至十人,職位列第三至第五職等 ,其中技士一人,科員三人或四人,職位得列第六或第七職等;辦事員六 人至九人,職位列第一至第五職等;書記三人至五人,職位列第一至第三 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