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  ( 67 年 03 月 25 日)
第10條
第六條至第九條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位之職系,依公務職位分類法及職 系說明書,就商業行政、一般行政管理、人事行政、文書、會計、統計及 其他有關職系選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