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技術研究院設置條例  ( 70 年 05 月 20 日)
第3條
本院由中央政府捐助新臺幣一百萬元,為創立基金,並以經濟部所屬聯合 工業研究所、聯合礦業研究所、金屬工業研究所之全部資產,依法定預算 程序捐贈設置之。